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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横幅、堵路,婺源两女子因妨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被行政拘留!

2017/1/4 13: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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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月1日,婺源县公安局迅速行动,果断查处了一起涉嫌妨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三堵五闹”案件,两名违法嫌疑人被依法行政拘留。


违法嫌疑人俞某女和俞某娇

2016年12月9日下午17时许,婺源县思口镇发生一起交通事故。王某驾驶二轮摩托车由思口镇思溪村往黄余源方向某路段时,与相对方向俞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俞某送医抢救无效死亡、王某受重伤。

事故发生后,婺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迅速赶到现场进行处置,并联合思口镇政府等部门多次找到双方家属,就俞某死亡赔偿一事进行协商。但经过20余天的协商,双方仍未能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意见。

2017年1年1日早上9时许,正值元旦出行高峰期,俞某家属十余人来到婺源县秋口镇正博山庄门口的公路上,聚集在路中央,拉着横幅,不让车辆通行,导致道路全部堵死,严重影响了正常的道路交通秩序。


堵路现场

接到报警后,婺源县公安局秋口派出所迅速赶到现场进行处置,同时向县局领导报告。局党委委员、副政委詹德源,党委委员、政工科长黄菊枝带领治安大队、旅游警察大队等部门民警迅速赶到堵路现场。民警现场对俞某家属进行劝说,告知其堵路行为的违法性和严重性,要求立即收起横幅、离开现场、恢复交通。但是俞某家属丝毫不听民警的劝说,其中俞某女、俞某娇还态度非常恶劣。为了尽快恢复交通秩序,民警对现场堵路闹事者进行了强行劝离,对案件进行了调查取证,并将俞某女、俞某娇带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在民警和思口镇政府等部门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当天上午10时许,该路段交通恢复了正常的秩序。

目前,俞某女、俞某娇因涉嫌妨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警方提醒

在表达诉求时,要利用正当渠道,通过合法手段进行。如果采用偏执、过激等不法手段,既解决不了问题,又影响了他人触犯了法律,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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