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阻碍执行职务不可取,配合民警执法是义务

2018/8/31 10:1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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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7日,婺源公安受理一起

阻碍执行职务案

  一男子被依法行政拘留

以法律捍卫了民警执法的尊严

彰显了法治的权威

案情回顾


8月27日下午17时许,一名女子驾车在溪头高速口接受高速交警例行检查时,因其车上坐了六个人,存在超员违法行为。执法民警把该女子的驾驶证、行驶证暂扣后,随即让其到岗亭接受处罚。此时,该女子的老公强行拿走交警暂扣的驾驶证、行驶证,并准备驾车离开。交警对其行为进行制止,在此程中,俞某多次与交警发生拉扯,严重影响了高速交警的正常执法。

处理结果

接报后,婺源县公安局港口派出所立即出警,经调查,俞某对自己阻碍交警执法的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俞某因涉嫌阻碍执行职务被我局依法行政拘留。

交通警察

在维护道路交通安全,

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

创造安全有序地道路交通环境等方面,

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他们与群众直接面对面

他们每天都会处置

各种不可预知的突发事件

然而,有些人

无视交通规则

无视警察权威

阻碍执法

对此

小编提醒

法律尊严不容侵犯,法律底线不容挑战!警察是法律的执行者,更是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捍卫者。对抗执法、暴力袭警是对法律法规的无知和漠视,其带来的社会危害更是突破法律和道德的双重底线。

公安民警一切活动接受社会监督,群众如对执法存有疑义,应当通过法律程序进行解决。

民警依法履职受法律保护

对于挑战法律权威

无视民警正当执法权益的违法行为

公安机关必将依法严惩!

     普法知识

【妨害公务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款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阻碍执行职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

(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

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文章来源:婺源公安微警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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