丨来源:工人日报微信、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
当下,去商超等地购买绿色产品的消费者越来越多。
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网站消息,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近日制定《绿色产品标识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管理办法》明确了绿色产品标识的样式、绿色产品标识适用范围、以及绿色产品标识的监督管理等方面内容,并将于6月1日起实施。快来一起了解~~
注意!下月起,请看清这个标识
《绿色产品标识使用管理办法》于2019年6月1日起实施。
《管理办法》规定,市场监管总局统一发布绿色产品标识,建设和管理绿色产品标识信息平台,并对绿色产品标识使用实施监督管理。结合绿色产品认证制度建立实际情况,相关认证机构、获证企业根据需要自愿使用绿色产品标识。
绿色产品标识的基本图案
认证活动一的
绿色产品标识样式
认证活动二的
绿色产品标识样式
绿色产品标识如何获得认证?
按照规定,绿色产品标识有三个渠道获得认证。
认证活动一:认证机构对列入国家统一的绿色产品认证目录的产品,依据绿色产品评价标准清单中的标准,按照市场监管总局统一制定发布的绿色产品认证规则开展的认证活动。
认证活动二,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国务院有关部门共同推行统一的涉及资源、能源、环境、品质等绿色属性(如环保、节能、节水、循环、低碳、再生、有机、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等,以下简称绿色属性)的认证制度,认证机构按照相关制度明确的认证规则及评价依据开展的认证活动。
认证活动三,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国务院有关部门共同推行的涉及绿色属性的自我声明等合格评定活动(以下简称其他绿色属性合格评定活动)。
按照规定,获得认证的产品或其随附文件使用本标识时,应同时在绿色产品标识右侧标注发证机构标志;同一产品获得两家及以上认证机构颁发的绿色属性认证证书时,标注相应全部发证机构标志。
绿色产品标识的监督管理
市场监管总局要求,认证及自我声明等合格评定活动中存在的绿色产品标识违规使用相关情况,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对涉企行政处罚信息,将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向社会公示。
- 岭上花正开,花间警影总相随!
- 滚动更新丨返程高峰!多个收费站临时封..
- 婺源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划定范围内禁止燃..
- 婺源县2022年城区公办幼儿园、义务..
- 江西省疾控中心4月29日发布新冠肺炎..
- 关于在婺源县部分区域实行静态管理的通..
- 关于婺源县发现一例确诊病例的通告
- 来自最美乡村婺源的一乡镇党委书记离任..
- 婺源县公共租赁住房及租赁补贴申请公告
- 捂紧口袋多留神,资金安全有保障 ,2..
- 寻人启事:汪强,男,13岁,婺源县江..
- 婺源县县级领导干部会议传达省委、省委..
- 紧急扩散!关于排查密切接触者的接触者..
- 江西、安徽、浙江三省交界,有座秘境古..
- 【突发性紧急停水通知】马上将因停电全..
- 4月2日县城区部分区域停电通知
- 本站升级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 停电通知!12月19-21日婺源县这..
- 停电通知!11月25日婺源县这些地方..
- 寻 人 启 事:汪雨彤,你在哪里?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