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婺源县2019年 城区公办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招生工作办法的通知

2019/7/12 16:5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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婺教字〔2019〕131号


婺源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婺源县2019年
城区公办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招生工作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中小学、县直各学校、城区各公办幼儿园:
为不断提高我县城区公办幼儿园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规范化水平,化解城区招生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努力让每个适龄儿童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按照《中共婺源县委办公室 婺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及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婺办发〔2019〕8号)精神,县教体局制订了《婺源县2019年城区公办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办法》,经报请城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严格贯彻执行。

婺源县教育体育局
2019年7月11日


婺源县2019年城区公办幼儿园、义务教育
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教育部《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不断提高招生工作规范化水平,进一步化解招生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努力让每个适龄儿童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按照《中共婺源县委办公室 婺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及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婺办发〔2019〕8号)精神,现就我县城区2019年公办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制定以下办法。
一、招生片区划分
(一)城区公办幼儿园
鉴于目前城区公办幼儿园资源紧缺,未能做到全域覆盖,同时,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也未全部建成,因此对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片区暂时不做划分。
(二)城区小学招生范围
紫阳一小:儒学前社区、蚺城社区全部。
紫阳三小:天佑社区、文公社区、文博社区全部,瑞虹社区的金谷小区、平安小区、东升小区、园丁小区,香田村委会回头岭自然村、东升自然村,汤村村委会的上江自然村、下江自然村、三都自然村,东岭坞村委会的汤坞自然村、新屋自然村、化岭自然村。
紫阳五小:朱塘社区全部,瑞虹社区中除金谷、平安、东升、园丁等小区之外的其他小区,香田村委会中除回头岭村、东升村之外的其他自然村,东岭坞村委会东岭坞自然村、孔家庄自然村、十里铺自然村。
紫阳二小:花园域社区、涵春社区全部,上梅洲村委会全部,戴家村委会的张家自然村、汪家自然村、朱家塘自然村、吴家坑自然村、梅家自然村、干田自然村、外汪自然村、里汪自然村、南谷坞自然村、小岭底自然村。
詹天佑小学:七里亭社区、金鸡亭社区全部,茶苑社区的世纪华庭小区、龙天花园小区,武口社区的财富小区,湖林村委会的罗村自然村、高家自然村、樟村降自然村、太子桥自然村、周家自然村、茅田垅自然村,戴家村委会的许村自然村、江家坞自然村、井坞自然村、戴家自然村、梨木岭自然村。
紫阳六小:幸福里社区全部,武口社区中除财富小区之外的其他小区,茶苑社区中除世纪华庭小区、龙天花园小区之外的其他小区,向阳、杨坑村委会全部,汤村村委会中除上江、下江、三都之外的其他自然村,湖林村委会的湖林自然村、农科站、下庄自然村、羊坞自然村、羊坞头自然村,岭下村委会的湖坑自然村。
(三)城区初中招生范围
婺源中学:蚺城街道办辖区的居委会及城关村大部,东岭坞村委会、香田村委会的全部,紫阳镇辖区的西坑村委会、杨溪村委会和蚺城街道办上梅洲村委会的走读生部分。
朱子中学:原高砂乡全部,原武口乡大部,蚺城街道办城关村委会北队及戴家村委会。地理位置为星江河西岸,南起老交警队(现紫阳交警中队)门口,北至与秋口镇接壤处。
梅林中学:原梅林乡大部,原潋溪乡善坑村委会全部,西坑村委会、杨溪村委会和上梅洲村委会住校生部分。
以上招生对象包括交错座落在居民区内的蚺城街道办、紫阳镇和县工业园区户口的其他零星住户。如有遗漏,由县教体局组织人员实地察看后报城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就读学校。
二、招生对象及批次
(一)城区公办幼儿园
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持有本县户籍的适龄幼儿。要求幼儿身体健康,能适应集体生活,无传染性疾病。
(二)城区中小学
(1)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为2013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儿童。初中七年级招生对象为小学毕业生。
(2)招生批次
各校按照以下顺序分批次招生,直至足额完成招生计划。
第一批次:户籍在学校招生范围内的适龄儿童(或小学毕业生)。户籍所在地以户口簿登记住址为准,近年户籍发生迁移的须在2019年5月31日前迁移至现址。
第二批次: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招生范围内拥有自主房产(2019年5月31日前取得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或公租房、廉租房的适龄儿童(或小学毕业生)。
第三批次:符合进城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条件的城区幼儿园或城区小学毕业生。
三、招生工作程序
(一)城区公办幼儿园
1.7月15日前,各幼儿园确定招生计划,发布招生公告。
2.7月25日上午9:00,由法定监护人登录“婺源县公办幼儿园招生平台”申请登记(网址:http://yezs.wyjycyw.com或关注“婺源教育”公众号;每位幼儿只能申请一所公办幼儿园),如实填写幼儿姓名、身份证号码、监护人姓名及联系电话等信息,系统按提交时间顺序登记,满额为止(家长可在结果公布页面查看登记结果)。
3.7月27日-31日,登记成功的幼儿家长自行携带幼儿到县妇幼儿保健院进行入园体检。
4.8月5日,登记成功的幼儿家长携带户口簿、体检结果原件到相应幼儿园现场复核。如出现弄虚作假等不符合条件的情况,将取消入园资格。
5. 8月8日,城区各公办幼儿园向社会公布入园幼儿名单,接受社会监督。
(二)城区小学
1.7月15日前,各城区小学确定招生计划,发布招生公告;
2.7月20日-22日,第一批次适龄儿童到相应片区学校预约登记;
3.7月23日-25日,第二批次适龄儿童到相应片区学校预约登记,7月27日,各校公布第一批次招录后的空余学位数和第二批次已登记人数,7月28日,第二批次登记人数多于学位空余数的学校通过电脑摇号的方式确定入学名单,并向社会公布,该校本年度招生结束;
4.7月29日,第二次批次未能招录的适龄儿童按相对就近原则到城区其他尚有空余学位的小学预约登记;
5.7月30日-8月1日,第三批次学生按相对就近原则到城区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小学预约登记,8月3日,各校公布空余学位数和已登记人数,8月4日,登记人数多于学位空余数的学校通过电脑摇号的方式确定第三批次入学名单,并向社会公布。
6.8月5日-6日,未被招录的第三批次学生向教体局申请调剂,按申请先后顺序,调剂到城区未完成招生计划学校招收。如城区学位已满,则安排到城郊学校或回原籍就读。
7.8月8日,城区各小学向社会公布各批次学生名单,接受社会监督。
(三)城区初中
1.7月15日前,城区各初中确定招生计划,发布招生公告;
2.7月20日-22日,第一批次学生到城区各初中预约登记;
3.7月23日-25日,第二批次学生到相应片区学校预约登记,7月27日,各校公布第一批次招录后的空余学位数和第二批次已登记人数,7月28日,第二批次登记人数多于学位空余数的学校通过电脑摇号的方式确定入学名单,并向社会公布,该校本年度招生结束。
4.7月29日,第二次批次未摇中学生按相对就近原则到城区其他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初中预约登记;
5.7月30日-8月1日,第三批次学生按相对就近原则到城区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初中预约登记,8月3日,各校公布空余学位数和已登记人数,8月4日,登记人数多于学位空余数的学校通过电脑摇号的方式确定第三批次入学名单,并向社会公布。
6.8月5日-6日,第三批次中未被招录的城区小学生毕业生向教体局申请调剂,按申请先后顺序,调剂到城区未完成招生计划学校招收。如城区学位已满,则安排到城郊学校或回原籍就读。
7.8月8日,各城区初中向社会公布各批次学生名单,接受社会监督。
四、其他相关规定
1.户籍是指适龄儿童、学生本人在户口簿上的登记地址。
2.自主房产是指父母或同一户口簿上的其他监护人持有的住宅用房的全部产权(查验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公租房、廉租房查验县房管部门颁发的租赁证,非住宅用房产权不得作为入学条件。
3.进城经商务工随迁子女资格认定需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经商人员出示营业执照(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提供由市场监管局出具的股东或合伙人身份证明),务工人员出示单位用工合同,或其他能证明在县城经商务工的证明材料。在县城经商或务工的时间需在2019年5月31日前满一年。
(2)租住房屋协议。
4.按照县政府统一规划拆迁的拆迁户,确因客观原因未能迁移户口的,凭《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现居住地租房协议、适龄儿童学生系被征迁户家庭成员的户籍证明,经城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可在现居住地片区学校就读。
5.因工作调动迁入城区人员子女,凭父母工作调动手续,由城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安排就读。
6.军转干部和现役军人子女凭所在部队出具的相关证明、本县引进的高级人才凭县人社局证明、外地来婺投资客商(含主要股东)子女凭县商务局证明,由城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就近安置。
7.本校在职教职工子女,可选择在本校入学。
8.校企共建企业骨干员工子女,县工业园区企业高管及优秀员工子女(以县工业园区开具的证明文件为准),经城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在第三次批次中优先安排。小学阶段原则上由詹天佑小学接收,初中阶段由朱子中学接收。
9.符合进城经商务工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外县来婺经商务工随迁子女和涉及到城市建设及重点项目建设等其他情况的特殊人群子女,经城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在第三次批次中优先安排。
10.上述4-9点所涉及的各类人员,7月27日-29日,将相关证明材料交城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教体局二楼)审验,由城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认定后,交由相关学校按相应批次办理入学登记。
11.非起始年级学生转入城区就读按上级有关文件从严控制,凡班额超过上级规定的不得转入接收。户口在城区的转学生原则上由户口所在地片区学校接收,所在地学校无空余学位的由县教体局调剂到其他学校接收。
五、招生工作要求
(一)严肃招生计划。县教体局下达给各校的招生计划,是在综合考虑各校师资、校园容纳能力、生源情况等客观条件后确定的,是非常严肃的指令性计划。各校务必要提高认识,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超计划招生,未经县教体局批准的计划外学生,一律不作为师资配备参考基数,同时按超计划额度由县教体局在年度学校考核中从严扣分。
(二)规范招生秩序。城区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严格执行招生政策要求和程序,从源头上严格把关,切实规范义务教育招生秩序,积极做好片区内适龄儿童的入学工作。尤其要严格执行按批次顺序招生的原则,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增设任何附加条件,也不得有跨批次招生的行为。此外,各校要注重做好残疾儿童、少年(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及其他政策规定的特殊人员子女的入学工作。
(三)严格材料审验。城区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主动与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单位对接,对家长提供的户籍、房产、营业执照等信息进行逐一复审,鉴别真伪,并请相关单位签字盖章确认。
(四)广泛接受监督。城区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认真贯彻招生工作的法规政策,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实行阳光招生。要严格执行免试就近入学的规定,不得举办任何与入学挂钩的考试。要严格按规定标准收费,不得巧立名目收取任何与入学有关的其他费用。
六、附则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原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最终解释权归城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城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确定。执行过程中若有意见和建议,可与城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联系人:江海龙,联系方式:0793-7416323。

婺源县教育体育局办公室

2019年7月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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