婺源县2022年城区
公办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办法
正式发布
具体招生工作如何开展?
这些重要的信息赶紧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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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目标
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以落实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为目标,平稳适度调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范围,科学严谨确定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政策,努力缓解热点学校办学压力,持续有效化解城区大校额、大班额问题,切实维护适龄儿童少年的合法入学权益,进一步规范招生入学秩序,促进教育公平,营造良好教育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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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原则
(一)坚持划片、就近、免试入学原则
按照“尊重历史、着眼未来、相对就近、适度微调”的工作思路,在保持当前城区义务教育学校片区划分总体稳定的前提下,对当前部分学校招生片区作局部调整,确保各类生源分批有序免试进入片区学校接受义务教育。
(二)坚持班额容量管理原则
按照“依据政策、贴近实际、立足长远、适度从紧”的工作思路,对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政策作适度调整,严格执行班级容量限额管理制度,控制起始年级班额,小学和初中起始年级班额分别控制在45人、50人以内。
(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由婺源县城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指导我县城区公办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进一步完善招生工作监督机制,加强过程监控和管理,确保严肃性和公正性,使我县城区公办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成为让人民满意的阳光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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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片区划分
(一)城区公办幼儿园
鉴于目前城区公办幼儿园未能做到全域覆盖,因此对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片区暂时不做划分。
(二)城区小学
紫阳六小:幸福里社区全部,武口社区中除财富小区之外的其他小区,茶苑社区中除世纪华庭小区、龙天花园小区之外的其他小区,向阳、杨坑村委会全部,汤村村委会中除上江、下江、三都之外的其他自然村,湖林村委会的湖林自然村、农科站、下庄自然村、羊坞自然村、羊坞头自然村,岭下村委会的湖坑自然村。
(二)城区初中
以上招生对象包括交错座落在居民区内的蚺城街道办、紫阳镇和县工业园区户口的其他零星住户。如有遗漏,由县教体局组织人员实地察看后报城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就读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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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
(一)招生对象
年满3周岁即2019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持有本县户籍的适龄幼儿。要求幼儿身体健康,能适应集体生活,无传染性疾病。
(二)招生办法
在规定时间内,家长登录“婺源县公办幼儿园招生平台”提交幼儿入学信息,系统按提交信息时间顺序登记,满额即止。
(二)招生安排
现场资格审核和体检审核后产生的空余学位,将按网上登记时间依序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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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中小学招生
(一)招生对象
城区初中:符合城区入学条件的2022年小学毕业生。
(二)生源类别
针对各种不同情况对城区中小学招生对象按以下顺序分成八个类别和若干个批次。
第一批:本人户籍在片区范围内,且其父母在片区范围内拥有自主产权住宅房的适龄儿童少年;
现役军人和近两年内的军转干部(凭县武装部或退役军人事务局出具的证明)、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凭县公安局证明)、国家综合消防救援人员(凭县消防救援大队证明)、本县引进的高级人才(凭县人社局证明)子女,由城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认后就近安置。
婺源县招商引资企业法定代表人、股东、核心高管的子女。其入学需提供商务部门出具的证明、现居住地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由城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认后就近安置。
第四类:拆迁户子女类
按照县政府统一规划拆迁的拆迁户子女,其入学需提供《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现居住地租房协议、适龄儿童学生系被征迁户家庭成员(同一户口簿)的户籍证明。近一年内货币安置的拆迁户安排在现居住地片区学校就读(超出一年将不再享受拆迁户招生优惠政策);住房安置的拆迁户在安置房未交付入住前,可选择现居住地片区学校入学也可安排在安置房所在片区学校就读,情况特殊的由城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后统筹安置。
第五类:教师子女类
本校在编在岗教师子女,可选择在本校入学。
第六类:工作调动类
第七类:无户有房类
第一批:城区幼儿园或城区小学毕业的县工业园区企业优秀员工的子女(仅限于朱子中学、詹天佑小学)。
第四批:父母在城区务工的城区幼儿园或城区小学毕业生。
(三)招生办法
1.城区中小学招生按照分类登记、批次招录的原则进行,招生学校按类依序分批次接受登记,分阶段向社会公布登记人数和剩余学位数。
5.从今年开始,对符合务工经商类第三批、第四批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实行定向分流,其中紫阳一小、紫阳二小、紫阳三小、紫阳五小毕业生由文公中学初中部接受登记,詹天佑小学、紫阳六小毕业生由朱子中学接受登记。
(四)招生安排
为确保城区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科学高效,按照《上饶市城区义务教育“就学一件事”改革推进实施方案》要求,2022年秋季学期,我县将实行义务教育城区新生“就学一件事”联办服务。学生家长根据教育部门提供的“就学一件事”办事指南,于新生入学报名规定时间内,在线上填报入学信息,实现入学资格、户籍、住房、营业执照、出生医学证等信息联合审验“一次不跑”。由于平台目前正处于建设阶段,招生时间和具体操作流程将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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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相关规定
1.入学申请材料除有特别规定的,户口迁入时间、房产证件取得时间、营业执照截止时间均为本招生文件发布之日。
2.城区幼儿园和城区小学毕业生以“江西省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和“江西省学籍管理服务平台”中的信息为准。
3.城区户口类生源逾期未到校登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协调统筹安排入学,非城区户籍者回户籍地就读。
4.城区学校只接收户籍在城区的转学插班生,平均班额超出省定标准上限的年级不接收转学插班生。
⑴符合前述招生第一类第一、第二、第三批次条件的转学插班生优先安排在户籍地片区学校。符合前述第二至第六类条件的转学插班生由县教体局统筹安排。
⑵符合前述招生第一类第四批次条件的转学插班生及外县来婺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父母及子女均非婺源户籍),小学由紫阳二小接收,初中由文公中学初中部接收。
⑶学年中途(含春季开学)城区学校一般不接收转学插班生,随父母工作调动及在县外务工农民工子女返回户籍地就读的参照上述政策予以安排。
⑷2022年城区学校转学插班生申请登记时间为8月22日-26日,家长可通过赣服通“婺源县就学一件事” 平台提交申请或携带户口簿、不动产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24号窗口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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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工作要求
(一)严肃招生计划
县教体局下达给各校的招生计划,是在综合考虑各校师资、校园容纳能力、生源情况等客观条件后确定的,是非常严肃的指令性计划。各校务必要提高认识,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超计划招生,未经县教体局批准的计划外学生,一律不作为师资配备参考基数,同时按超计划额度由县教体局在年度学校考核中从严扣分。
(二)规范招生秩序
城区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严格执行招生政策要求和程序,从源头上严格把关,切实规范义务教育招生秩序,积极做好片区内适龄儿童的入学工作。尤其要严格执行按类别、批次顺序招生的原则,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增设任何附加条件,也不得有跨类别跨批次招生的行为。此外,各校要注重做好有学习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及其他政策规定的特殊人员子女的入学工作。
(三)格材料审验
(四)广泛接受监督
城区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认真贯彻招生工作的法规政策,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实行阳光招生。要严格执行免试就近入学的规定,不得举办任何与入学挂钩的考试。要严格按规定标准收费,不得巧立名目收取任何与入学有关的其他费用。
招生咨询电话
联系方式:0793-7416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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