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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14时起,婺源县范围内全部实行人员出行管控!

2020/2/4 14:2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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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婺源人员出行管控工作的紧急通告


全县村(居)民:


为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最大力度控制疫情传播,最大程度保证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经婺源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研究,决定从2月4日14时起,在婺源县范围内实行村(居)民出行管控措施。


一、严格控制村(居)民出行。无特殊情况一律不能外出,确因生活所需采购急需生活物资、买药的,可以由所在村(居)干部代购,一定要自己出去采购的,每户家庭每三天指派1名家庭成员,戴上口罩携身份证或户口本,在卡口由管理人员严格实行登记。其他如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和在保障公共事业运行、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上班人员,凭通行证出入。疫情期间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得前往外地,并转告外地的家人、亲戚、朋友们疫情期间不要来婺、不要外出。


二、严格控制人员流动。各村(居)、自然村、小区之间不允许村(居)民串门走动。严禁人员流动聚集、走亲访友、聚众打牌或聚会聚餐。全县所有党员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要发挥带头作用,管好自己、家人、亲属,带动朋友、邻里,协助工作人员做好宣传劝导工作。对拒不听从村(居)民小区工作人员管理劝阻、聚众闹事的,由公安机关予以严厉打击。是党员干部的,一律由纪委监委机关严格追究责任。


三、继续实行党员干部社区报到制度。县内所有党员、干部除有明确工作要求在岗的,其他人员继续自觉向所在社区、网格报到,随时接受所在社区、网格工作安排,无正当理由不报到或不接受工作安排者,一律按党纪、政纪严惩。


四、严格实行交通管制。各村(居)及各住宅小区(含开放式小区)实行机动车、电动车、自行车交通管制。除参与疫情防控、公务车辆、医疗救护、生活生产保障、应急救援的车辆凭通行证出入外,其它车辆一律禁止出入通行。


五、除农贸市场、超市、药店,从即日起关闭所有非生活必需品经营场所(商店、铺),开放时间另行通知。凡进入超市、农贸市场、药店等公共场所的必须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的,禁止入内,倡导一次多购,降低感染几率。


六、各地各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引导群众减少外出活动,全面动员群众自觉居家,最大限度切断病毒传播途径。


七、人员出行管控措施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举报电话:0793-7351890

婺源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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